没有数据诚信 就没有环保公信
湖北日报讯 □樊巍
环境保护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官方授权统计国内网络舆情的《中国青年报》年初舆情监测显示:环境治理一度超过反腐倡廉,成为第一民意热点。近日,湖北省环保厅对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展开专项检查,严打数据造假,同时监察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履职乱象。(《中国环境报》报道)
环境监测数据是政府环境管理的科学依据,是公众除直观感受之外,对环境状况理性认知的最客观依据,其真伪关乎国计民生和政府公信。而长期以来,其中水分耐人寻味。2013年至今,仅在山东省就查处了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22家。到了地方相关部门,为了显示污染治理成绩、为了政绩等,同样也存在对大气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况。许多地方的通病是自行监测、标准混乱、选择性发布或“修正”发布,均涉嫌信息失真或数据造假。如果空气都让人感到呼吸困难了,监测还只是“轻度污染”,如何能让老百姓信服?
国家为除此弊端,按国际接轨规范,采用通行标准,在所有大中城市设立国控空气监测点位。数据自动传输,环保部即时发布,地方无权也无法改动。市民获得久违的空气质量真实知情权,感官体验与污染指数才渐趋统一。
此外,国家核定某些污染指标突出的大中型企业为“国控污染源”,一改环保部门预先通知定期上门的监测惯例,统一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获取污染物排放即时数据。先通知、后监测,是环保部门自欺欺人的做法,污染企业稍作准备便可蒙混过关。更有甚者,有些污染企业后台硬手段高,表面文章都懒得做,治污设施荒废不用、监控系统借故停摆,只要领导给环保局打招呼,或直接买通执法人员就行。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反而高。
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定为主题。及时铲除环保法外的“潜规则”、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对于重建社会环保诚信、重树政府环保公信、如期完成中央下达我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至关重要。
湖北省环保厅近期将惩治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作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一部分,确保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及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相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人为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乃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数据诚信,就没有环保公信,在大气污染等监测数据上造假,就是害人害己、祸国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