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文局规范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省水文局)近年来,省水文局财务管理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紧紧围绕水文中心工作,切实执行局领导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水文财务管理。
一是建立水文财务互查互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省水文系统财务互查互审工作,重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等财经纪律落实情况、财务核算规范性、财务收支真实性、资金使用合规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通过开展财务互查互审工作,及早发现单位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经过预警纠偏,小问题早整改,确保各项政策制度得到切实落实。
二是认真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有计划的开展财务收支专项审计,用2-3年时间对市州水文局轮回审计一遍,确保全覆盖、不遗漏。借助社会中介力量,解决了内部审计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的现实问题,发挥专业机构的专业能力,审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同时,积极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提早介入水文建设项目,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及时预警和纠正,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三是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坚持“凡离必审,客观公正,监督有力”的原则,根据领导决定和工作安排,对市州水文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廉政工作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职业素质相结合。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考察任用干部提供可靠依据,强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自我约束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狠抓整改落实督办工作。针对财务互查互审和专项审计检查存在的问题,限期各单位认真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抽调财务审计业务骨干组成整改督办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督办工作方案,下发督办检查工作通知。督办小组对照检查、审计报告,对存在问题和疑点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督办检查核实,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并形成检查工作报告,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