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拟出台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23.11.2015  09:09

  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做好本地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46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5]12号)文件精神,咸宁市拟出台《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了创新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环境监管执法行为、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和强化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内容。

  《通知》提出了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和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明确了强化政府领导责任、落实社会主体责任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强化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和完善执法考核奖励等。(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