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旅游局从四个方面着手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9.09.2014  18:44
 

9月28日下午,县旅游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冬菊同志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于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高职工为旅游企业服务的意识,促进我县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安排部署从四个方面着手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筑牢责任体系。做到工作职责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覆盖到哪里,进一步形成党组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风险防控。要结合旅游工作实际,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整改阶段的安排,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立、改、废”,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规章制度,严格风险防控。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狠抓廉政教育。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搞好统筹规划,把作风建设同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同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同机关党的建设有机结合,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统一部署,统筹推进。

会上,还结合国庆假日旅游工作实际,组织职工重新学习了中央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县委“七严禁”等规定,再敲“防腐警钟”。(建始县旅游局 陈爽供稿 朱翠萍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