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改革加速 相关工作升格为总书记直接分管
政法委改革加速 减少案件干预
省级政法委书记多不再兼任公安厅局长;工作条例提上日程,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改革
10月17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举行全体会议。这是这个机构“复名”以来首次在媒体上出现,会议提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
这被舆论解读为,在四中全会之前,再一次重申中央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新思路。
自1991年成立以来,中央综治委下设的办公室与中央政法委合署办公。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兼任中央综治委主任。
综治委名称和职能的变化,也被视为政法委变革的一部分。公开资料显示,十八大以来,政法委系统正在进行重大变革。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方式,更为透明,也更为法治化。 新京报记者 宋识径 李相蓉
“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习近平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调整
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兼任公安厅局长
今年9月,杨晓超出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是省级政法委书记中最新履职的一位。
新京报记者整理公开资料发现,除个别省份外,各省级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局)长。十八大之后,这一趋势更为明显。
以北京为例,杨晓超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由傅政华担任。
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是散襄军,公安局长是赵飞。
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张越,2008年6月起兼任公安厅厅长,2013年8月卸任公安厅长,专司政法委书记。
孟苏铁从2006年起,担任云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2012年12月31日,他不再担任公安厅长职务。
此前的数年间的常态是,除少数省份外,省级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有专家分析,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提高了公安机关话语权,这与中国当前的维稳压力分不开,也有助于协调检察院和法院,让公检法处理相关案件时保持一致。
但此举也被很多人视为有碍司法公正,不符合法治精神。
2010年4月,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兼任公安厅(局)长。在十八大前后的地方换届中,多数省份的公安厅(局)长,不再任政法委书记,转而兼任副省长或省长助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新京报表示,这体现了政法工作和公安工作思路的转变,此前注重从结果上维护社会稳定,现在更加注重前期治理,社会综合治理的观念在加强。
新京报记者统计,多数省份省级政法委书记,除担任常委或副书记之外,不再有其他兼职。专家分析,这将使政法委的工作更为清晰,减少其他因素干扰,地位更为中立。
在中央层面,十八大之后,持续了十年的“政治局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局面被改变,改由政治局委员兼任。
内部人士分析,总书记会直接听取汇报,实际上政法委的工作被加强了。
这一判断被印证:今年的政法工作会议是以中央名义召开的,习近平出席并且作了重要讲话,规格超过往年。
开门
专家和媒体人入职政法委
2013年4月,法学博士汪永清出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此前,他曾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并在哈佛大学担任高级研究员。
半年后,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调任中央综治办任专职副主任。徐显明是知名法学专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徐显明曾用“斜坡上的铁球”来描述当时的司法状况。
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两高专项报告时,徐显明说,现在司法不公和司法不廉,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不公”加“不廉”,正在营造一个巨大的铁球,而这个铁球是停在一个斜坡上,按照惯性定律,这个铁球是一定要下滑的。
在他看来,应该思考怎么把这个“斜坡”改为平途,这个“斜坡”就是当前的司法体制。
在观察者看来,这些法学专家的进入,让政法委的决策更具法治思维。
实际上,政法委的“开门”,还不限于此。
2013年5月底,中央政法委邀请数十名记者参加平安建设推进会。孟建柱提到,以前政法机关更注重管好“刀把子”,现在还要用好“笔杆子”。
一位政法委人士表示,之前政法委并不太习惯走向台前,现在要求以自信开放的态度增强传播能力,倡导良性互动。
与此同时,更多的媒体人也在进入中央政法委任职。此前,中央政法委负责宣传的官员,已经有多人有媒体从业经历。
改革
倡导法治思维不介入具体案件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对政法工作做过一系列批示,其中多次提到“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两个关键词。这些提法也出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中。
2013年初,习近平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在具体措施上,孟建柱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单位的关系,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领导们就不要对具体个案做出批示了,让各个司法机关放手去做就行了。”孟建柱告诉政法委官员们。
2014年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升级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政法委职能提出新表述:党委政法委要善于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
习近平还强调党委政法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此前,“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是政法委的一项重要职能。舆论认为,政法委的协调,不符合法治精神,也可能导致冤假错案。
这一系列表态,被视为释放政法委职能调整的信号。受访专家表示,十八大以来,政法委介入案件协调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
接近中央政法委的人士称,政法委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司法改革顶层设计。
十八大后,“张氏叔侄强奸案”和“萧山5青年劫杀案”等多起冤假错案被纠正。媒体报道称,其中有政法高层的支持。
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对各诉讼环节和相关单位如何根据现行法律防范冤假错案作出要求。
两高也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关意见。最高法的规定明确提出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
受访人士认为,这是政法委职能从“协调案件”到“协调职能”转变的一个例证。而且,这些规定都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不是一场运动。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樊崇义看来,新一届中央政法委在与司法机关关系方面,理得很清晰,方向很明确。
这些思路有望在本届中央任期内成为“法律”。2013年中央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适时研究制定党委政法委工作条例,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图解中央政法委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
是党中央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任务包括:
1 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 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 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 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7 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中央和中组部考察、管理中央和地方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8 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地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9 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成员
书记:孟建柱
副书记:郭声琨
委员:周强 曹建明 汪永清 耿恵昌 吴爱英 杜金才 王建平 陈训秋
秘书长:汪永清
副秘书长:陈训秋 王其江 姜伟
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之前 1949-1978年)
1 萌芽阶段(1949-1954)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
职责:指导内务部、司法部、法律委员会和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作。
2 初创阶段(1955-1966)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撤销,成立中央政法小组
3 撤销阶段(1966-1976)
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被撤销
4 恢复阶段(1976-1978)
中央政法小组恢复
(改革开放之后 1979年至今)
1 快速发展阶段(1979-1988)
中央政法委员会成立,在中央领导下,研究处理全国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短暂波折阶段(1988-1990)
中央撤销政法委员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小组职能为指导和协调政法方面工作,一般不开政法会议,不发文件。
3 巩固完善阶段(1990至今)
恢复中央政法委员会,各地政法委也恢复。
综治委
1991年 中共中央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作为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与中央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2011年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 中共中央已决定将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目的是为了集中精力抓好平安建设。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共党史研究
- 对话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认为,要用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
领导司法不是干预司法
政法委过去会干预案件,现在工作重点转至协调各方职能而不是协调办案
新京报:在你的印象中,十八大以来政法委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樊崇义:我印象比较深的是,新一届中央政法委对政法工作思路清晰,方向明确,特别是把依法治国始终摆在首位,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
在党委和司法机关关系方面,理得比较清楚了,还纠正一大批冤假错案,发了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性文件,在推动司法改革方面做了不少工作,进行了6个地区试点,抓住了难点问题,改革进展比较顺利。
新京报:具体来说,在党委政法委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上,有什么改变?
樊崇义:当前政法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必要的。同时,党委也要善于领导,要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来领导,领导司法不是干预司法,这个界限要把握。
在办案方面,政法委过去有一些习惯做法,协调案件、干预案件。现在政法委工作重点有了转型,是协调各方职能,不是协调办案。这个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还没有全部真正解决。
新京报:还有改进的空间?
樊崇义:就全国来讲,发展还是很不平衡的,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党委就不要再去协调案件了,案件由司法机关来管,让法官、检察官负责,同时加强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
今后的问题,一个是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要坚持党和司法工作分开,不要去干预和协调案件。既保持司法的专业化、独立性,又坚持了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主要是方针政策、法律方面领导,不要从具体案件着手,这是多年来摇摆不定的一个做法,亟需真正从法律上彻底分开。
政法委工作加强未削弱
政法委工作升格为由总书记直接来分管,这说明政法工作的重要性
新京报:十八大之前的10年里,中央政法委书记都是政治局常委,十八大之后这个情况发生了改变。你怎么看这个变化?
樊崇义:过去政法委工作是政治局常委专人分管,现在不是常委专人分管,而是升格为由总书记直接来分管,这对政法委的工作是加强,而不是削弱,说明政法工作的重要性。比如说,今年的政法工作会议,是以中央名义召开的,这是很多年来没有过的。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我们认为已经收到很好的效果了,大家都非常欢迎。
新京报:我们梳理发现,目前在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再由公安厅(局)长兼任。
樊崇义:是的,这个问题在十八大前后已经纠正了。
新京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
樊崇义:过去自己当政法委书记,又当公安局长,对法院、检察院独立办案,形成了天然的压力,不利于检察院和法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
原来的指导思想,是以侦查为中心,就是以公安为中心。十八大以后,提出以庭审为中心,公检法的分工合作互相制约的制度,从组织到程序都有很大的转变。
新京报:有一个变化,现在公安厅(局)长,更多去兼任副省长、副市长。这是为什么?
樊崇义:社会治安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公安局长兼任行政职务,便于综合治理,调配力量,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样的安排,不会影响司法公正。
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
改革涉及利益问题,有一定难度,希望政法委在这个关键时刻义不容辞担当起来
新京报:我们注意到,近期有一些很有名的法律学者进入政法系统,甚至进入中央政法委。你认为这会带来什么变化?
樊崇义:法学专家直接到政法工作岗位上,对一些问题和重大措施的理论根据,直接发表意见,可以使政法工作更加富有理性。
我不敢说专家有引领作用,至少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保证政法工作的健康发展。政法工作,是职业很强的工作,如何实现专门化、职业化?必须有职业专家参加。
现在很多法学教授到实践部门挂职、工作,实践部门也有一些人到学校来进行任教,这种工作模式,是大陆法系国家长期遵守的工作机制。我认为这是个很好的经验。
新京报:作为刑事诉讼法专家,你一直和政法机关打交道,你感觉政法工作在透明度上,有什么变化?
樊崇义:检务公开和审判公开,有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刑事审判的公开,通过薄熙来案件的审判,已经有很大的进展。利用微博、网络各种渠道,把什么是公平正义,展示在老百姓面前,可以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你不能关着门办案,司法就是要公开。不过在侦查公开方面,还存在问题。
新京报:你对政法委的工作有什么期待?
樊崇义:目前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了,涉及每个政法干警的利益问题,改革有一定的难度,比如说法官、检察官的分流问题、责任制问题、考核标准问题、专业化的培训问题。司法改革,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是面临着进退两难。希望政法委在这个关键时刻,义不容辞,把这个任务担当起来。
还有就是要防止冤假错案,这个方面政法委应实时关注,不能再发生冤假错案了。发生这一个错案,给我们带来的损失,比犯罪造成的损失还大。
新京报记者 宋识径 见习记者 左燕燕(来源:新京报)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