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26.04.2017  09:13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就业是13亿多人口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意见》要求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具体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缓解重点困难地区就业压力。

  二、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

  三、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环境;发展创业载体;加大政策支持,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拓宽融资渠道。

  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稳妥安置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五、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