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十二五期间立项项目科技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湖北省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快我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我省已建立并开通湖北省科技报告运行系统(试运行版)。为使我省科技报告系统资料更丰富,更好地服务于全身科技创新工作,现强制要求“十二五”期间立项科技计划项目提交科技报告。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2011-2014年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包含重大科技专项、50万元以上的科技支撑计划、10万元以上的自然科学基金等,具体提交清单见各处室通知。
二、提交内容
根据科技报告呈交模板,填报项目信息表和正式报告内容。其中已验收的项目填报项目技术报告,未验收的项目填报阶段性总结报告。
三、提交网址
科技报告采取网上在线提交形式。点击网址 http://220.249.102.62/ReportSubmit ,打开“湖北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页面。输入六位授权码,进入系统提交。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15日前,在线填报完科技报告;
2.6月30日前,湖北省科技报告系统将上线试运行。
技术咨询电话:
陈永莉027-87833443,[email protected]
附件:呈交系统操作指南
2015年6月1日
呈交系统操作指南
1、进入系统
点击网址 http://220.249.102.62/ReportSubmit ,打开“湖北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页面。
输入六位授权码,进入系统。
2、报告提交
在您成功进入系统后,首页如下图所示
点击“提交新的科技报告”按钮后进入提交报告界面,如下图所示
如图所示,标记为红色星号处为必填项,请按照字段相关说明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下一步”按钮进入另一页面填写。
通过下载正文格式模板,撰写科技报告全文(为提高科技报告的撰写质量,请通过“学习培训”(链接 http://www.nstrs.cn/Admin/Content/StudyTraining.aspx?categoryId=3 )在线浏览学习);上传科技报告全文、承诺书图片(jpg格式)或扫描件(pdf格式);填写验证码;在给出的方框中勾选“同意” 选项;点击“填写完成”按钮确认提交。 提交完成后将返回呈交系统首页,列表中将显示提交成功的报告。
2.2、修改及删除报告
提交成功后的报告修改或删除时限为2天,当超过修改或删除时限时,所提交的所有报告将被系统自动锁定,无法进行删除或修改操作。详见下图所示。
单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操作,如下图所示。
修改方式与报告提交程序相同,可以上传正文覆盖原有文件,也可以不上传正文沿用之前的文件。
3、报告退回
经审核后,若报告存在问题需要重新填写时,我们将发送Email至报告人的邮箱,通知有退回的报告需要操作;通过点击“退回修改”选项进入系统,可看到退回的待修改报告。我们将在发送的Email中详细描述退回的科技报告存在的问题,请参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