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局扎实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25.03.2015  12:33

  一是落实办理责任。把议案、提案办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各承办领导和经办科室具体抓,将每件建议、提案分解到各办理工作组,再由各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员。

  二是规范办理程序。由办公室统一接收,统一分解,统筹协调,保证在接办、分办、督办、协调、审核、答复、联系沟通等各个环节有序运转。要求各承办科室和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规范格式做好答复工作。对议案、提案中所提意见和建议逐条答复,以召开现场座谈会的形式将书面回复件送到代表、委员手中。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全面掌握办理工作进度。

  三是明确办理要求。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及时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交流了解。涉及重大事项,需召开局办公会讨论研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起草答复意见。坚持办前联系,办中走访,办后回访。力求做到事事有合理的交待,件件有满意的结果,议案、提案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100﹪。

  四是强化督办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对在办理过程中相互推诿、敷衍了事、不负责任造成代表、委员不满意或提出批评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该单位和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