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落实 严要求 重监督 明自省
近日,武汉督察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召开例行督察(省域督察)党风廉政情况汇报,听取了各督察小组在例行督察(省域督察)工作期间党风廉政情况的汇报。在2016年例行督察(省域督察)督察工作期间,我局严格履行土地督察的同时,坚持党建工作和督察业务并行,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措施,确保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强化“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局党组书记、纪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亲自部署落实督察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具体明确督察一线党风廉政工作开展的组织形式、监督措施、责任人员,强调督察组组长和副组长的“一岗双责”,并在例行督察动员会上反复强调廉政纪律,强化干部的思想警惕性。在“两个责任”的推动下,形成了自上而下、从点到面的责任效应和氛围,充分保障了例行督察的顺利推进。
健全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各督察组在进驻地方督察的第一时间,就迅速成立临时党支部,选举支部书记、纪委委员和学习委员,形成组织体系,负责督察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此外,还选出了廉政监督员,对各督察组驻点督察期间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临时党支部第一时间制订了党建工作计划,完善各项党建机制,使得党员有章可循。通过健全组织体系,来形成有效监管;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来指导和约束党员行为。
开展多种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 在督察一线开展“红色教育”。各督察小组利用驻点当地革命教育基地资源,积极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接受精神熏陶和革命洗礼,深刻践行“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二是 集体学和自主学结合强化理论学习。局党组书记亲赴各督察组,将党课讲到督察工作一线。各督察组以支部学和自主学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驻点前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党员教育,将理论学习之风带进督察一线。 三是 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结合督察区域特色,因地制宜的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选取国土系统的与党风廉政有关的典型案例,以案讲法,时刻提醒,警钟常敲,时刻绷紧督察组工作人员的廉政神经。
严格廉洁自律,强化外部监督
督察组对督察发现问题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建立电子台账,形成可回溯的督察记载,实行专人交接资料、专人对接工作,防止人情定性、人情报告。督察干部严格自我约束,切实执行吃、住、行等方面的廉政规定和财务规定,坚决杜绝公款吃喝等行为,地方国土局安排住房超过标准的发现后立即坚决的改正。督察进驻前,在被督察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进驻公告并在办公驻地张贴进驻公告,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公众监督。进驻后,反复宣读和强调例行督察“八不准”和局“六条禁令”等廉政规定,在驻点办公区域张贴上墙,并附在工作手册上印发给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遵守并监督例行督察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驻点督察期间,局党组书记深入实地,赴例行督察城市以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廉政巡视,听取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督察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情况的反馈意见。驻点督察结束后,以调查表形式向地方函询督察组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纪律具体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岩同志在听取汇报后,针对督察期间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始终绷紧党风廉政意识,防范廉政风险;二是注重自身建设和制度完善,应对外部变化;三是通过外部监督和反馈评判自身党风廉政效果,增强廉政自信;四是不断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部党组精神,将工作做实。
此次会议对全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将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使廉洁自律意识深入人心。下一步工作中,各党员干部将按照局机关党委要求,将党风廉政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