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19.05.2017  16:19

  近日,荆州市环保局分二个检查组对全市进行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环保部《关于开展湖北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1672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湖北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环办  [2016]233号)要求,重点检查全市目前已关闭、停产、半停产以及经营困难的辐射源使用单位,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购买、使用、放射性废物处理台账、安保以及剩余药品的去向,近两年环保部门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尚未完成整改的和以往的检查中曾发现重大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放射源使用单位,尚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放射源使用单位,使用移动放射源的单位安保、台账、工作记录以及去向。

  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荆州市环保局成立了以副局长邓楚洲为组长,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向唯岸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市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5月2日开始,市环保局会同县(市、区)环保局历时半个月,对全市22家放射源使用单位与1家移动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理清了全市放射源底数和使用单位基本信息,补充完整了放射源使用相关信息数据,对检查中发现的辐射安全隐患,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确保检查成果的落实,推动了荆州市放射源监管水平全面提高。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