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季报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为及时掌握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季度运行情况,科技厅拟于2017年起建立市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季报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二、报告时间
每年4月、7月、10月、1月的第一个星期。
三、报告内容
(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1、重点区域(国家级、省级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季度经济发展情况。
2、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高新领域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辖区企业承担的在研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进展情况等。
3、重点企业发展情况:辖区销售收入排名前20位高新领域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及增速(服务业企业填报营业收入及增速)。
(二)当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三)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地高度重视市州高新技术产业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制度,按时报送分析材料。省科技厅将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请各单位明确一名报送人员,于3月24日前将报送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3、季度报告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
联系人:高新处 粘来霞
电话:027-87135817
湖北省科技厅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