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昌尔要求湖北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可复制推广
湖北日报讯 (记者邹汉青、通讯员楚宗山)6日,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代表对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认真总结湖北省司法实践的成功探索,充分发挥法学资源大省的智库优势,集思广益、凝聚智慧、优化完善,确保制定出既符合中央精神又体现湖北特色,可复制推广的好方案。
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基本成熟,进入征求意见、完善优化阶段。座谈会上,法学专家、审判检察业务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13位代表,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和工作实践,从不同角度和视野,围绕方案的结构、原则、内容、表述等畅所欲言、热烈讨论,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建议。
听取发言后,张昌尔高度肯定专家学者、代表委员的发言有思想、有深度、建设性强,对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有重要指导意义,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整理、研究吸收。他说,湖北省在司法实践中创造出了很多好经验,如省法院设置专业审判委员会、省检察院推行的“小院整合”,武汉海事法院、汉江中院的跨区域管辖等,契合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要求,试点方案要进一步体现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使方案更具湖北特色。他指出,湖北省是法学资源大省,拥有众多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继续围绕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法治湖北建设作更大贡献。各部门要进一步吃透中央精神,按照有利于实现司法职业化、专业化,有利于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进一步组织研究论证,突破难点、凝聚共识,增强方案的操作性、针对性,推动试点工作稳步深入开展。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省司法改革和社会治理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