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将在首批重点城市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

17.08.2017  09:24

  商务部15日消息,为提高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2017年商务部、财政部将在天津、上海、重庆、深圳、青岛、大连、宁波、沈阳、长春、哈尔滨、济南、郑州、苏州、福州、长沙、成都、西安市(以下称首批重点城市)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

  通知指出,围绕建设标准规格统一、追溯运行顺畅、链条衔接贯通的供应链体系,重点企业标准托盘使用率达到80%,装卸货效率提高2倍,货损率降低20%,综合物流成本降低10%;形成一批模式先进、协同性强、辐射力广的供应链平台,供应链平台交易额提高20%,供应链交易管理成本下降10%;建成并运行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供应链项目支持的重点企业肉菜、中药材、乳制品等重要产品追溯覆盖率达到80%,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

  通知要求,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首批重点城市应积极发挥辐射带动周边的作用,形成城市间联动互动局面,提高区域供应链标准化、信息化、协同化水平,促进提质增效降本。主要任务包括:推广物流标准化,促进供应链上下游相衔接。以标准托盘及其循环共用为主线,重点在快消品、农产品、药品、电商等领域,推动物流链的单元化、标准化。建设和完善各类供应链平台,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以平台为核心完善供应链体系,增强供应链协同和整合能力,创新流通组织方式,提高流通集约化水平。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提高供应链产品质量保障能力。

  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供应链体系建设,主要立足于弥补市场失灵,做好基础性、公共性工作,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引导作用,支持供应链体系中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