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01.08.2016 20:06
本文来源: 科技厅
7月28日,《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经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升级版,是湖北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将为我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将制定《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作为“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的首要任务,要求通过立法深化改革,释放创新活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湖北”战略提供法制保障。根据这一要求,省科技厅从2014年开始《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及起草工作。条例突出深化改革,注重全面创新,体现务实管用,认真梳理近年来我省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探索的成功经验,将其上升为法律条文。条例在强调政府职责、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保障和激励措施。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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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016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