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治水:治“水”首先治“税”

11.06.2014  11:56

  禹治“水”的过程,首先是治“税”的过程,治好“水”的根源,就在于首先治好了“税”。大禹治水时期的治税方法,后来彻底演变为他治国的重要方略。
  禹无意中找到了“火烧水浇,水火相加”的开山方法。
  第二天,禹就命所有的人上山砍柴,并把木柴堆积在山石壁下燃烧。同时把水运到山石之上,先用泥土围堵起来,等山石下面的大火把石壁烧红之后,再扒土放水。这样水石相击,热胀冷缩,坚硬的山石就崩裂脱落。按照这种方法,他们周而复始,一火又一火,一遍又一遍,龙门山石终于在人们的锲而不舍中一层层剥离,龙门大开的时间一步步迫近了。
  但就在龙门工程进入冲刺的关键时期,禹却发现出工的人数一天天在减少,并且出工的人也是有气无力。这是怎么回事呢?
  后稷告诉他,又断粮了!治水的民工又饿倒了很多,并且危机仍在加重,附近的草根树皮也都快被吃光了。是啊,人是铁,饭是钢,没有吃的谈何治水啊!这么多人治水,物资供应不上怎么办呢?
  实行差别征税并强制征收,解决物资供应难题
  此时,禹不禁回想起,父亲鲧在治水时,也遇到过相同的情况。当年鲧治水失败,除了方法运用不当之外,物资供应跟不上是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治水初期,各部族踊跃捐助,可是时间一长,治水效果不明显,各部所捐物资越来越少,治水大军的后勤保障出了问题,洪水治理便陷入了困境。禹刚刚舒展的眉头又紧锁了起来,这可怎么办呢?
  也许有人会说,是舜派禹前去治水的,那舜就应该保障好前方治水所需要的物资供应,没吃的,那就让他赶紧派人送呗。话是这么说,可当时处于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水平很低,私有财产极其有限。而且各部落之间是协作联盟关系,部落首领还没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权。遇到治理洪水这么庞大的民生工程,如何筹集物资供应,他们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据记载,当时参与治水的民众高达20多万,别说舜帝的私有家产供应不了,即使动员各部族捐助,也难以解决持久而稳定的物资供应问题。
  这天,禹站在山顶,看着山下流经的滔滔洪水,不禁仰天长叹:难道我真的要重蹈父亲的覆辙吗?这时,一队蚂蚁驮着食物、排着队从大禹脚边走过。看到此景,禹俯下身子,用一根小木棍将一只蚂蚁剥离了队伍,而后只见那只被分离出去的蚂蚁着急忙慌地到处找粮,找到后重新背起,又回到了队伍当中。禹若有所思:“为什么连这小小的蚂蚁都知道囤粮,并且还如此自觉有序呢?”
  这时来到身边的后稷说道:“恐怕也不全是自愿啊!每个蚁族都有一个蚁后,蚁后深居穴中,定下规矩,这些个蚂蚁找来粮食不能独用,要囤积起来供养蚁后。这些蚂蚁若不运粮,蚁后没有足够的食物产不下小蚂蚁,蚁族就要灭亡。说起来,也都是为了整个蚁族的生存啊!”
  禹沉思良久,而后豁然开朗。治理洪水既然是关乎各个部族生存的头等大事,那么,治水的物资也不能单靠各部族自行捐助,应该根据基本需求,在各部族之间强制分摊,定期供应,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治水物资的供应。可是,这一办法可行吗?
  从当时的情形来看,禹的这个办法的确很好,但是,要将治水的物资一下子分摊到天下所有的部族却不现实。怎么办呢?经过考虑,大禹决定把冀州作为实验示范区。大禹为什么会选择冀州作为实验区呢?因为冀州是舜居住的地方,百姓的教化相对较好;同时更重要的是,当时治理洪水的主战场——龙门和孟门都处在冀州,最需要物资保障。
  方案一经确定,禹马上付诸行动。刚开始,在冀州治水物资筹集的过程中,禹采取了各部族平均分摊的方式;但实施不久,不少部族纷纷表示反对。原来,各个部族贫富程度不同,平均分摊的办法,对相对贫穷的部族显然不公平。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最终,考虑到各个部族之间的贫富差距,禹不再采取一刀切的平均分摊方式,而是根据各部族的物产来确定其缴什么,根据各部族土地的好坏来确定其缴多少,这叫“评田定产”。
  但是,因为是无偿征收,不少部族纷纷少缴或不缴应纳的物资,如果没有相应的强制措施,势必很难筹集物资。在这种情况下,禹根据治水的基本需求把筹集物资的任务,以贡赋的名义,分摊给各部族,令其缴纳,并强制执行,这叫“开征贡赋”。这种根据各部族贫富差别“强制贡赋”的办法,很好地解决了治水过程中的物资供应的问题。
  从此以后,大禹治水推进到哪里,他就把评田定产、开征贡赋的办法推行到哪里。物资供应问题解决后,开山劈石、疏通水路的工程顺利推进。一段时间之后,孟门、龙门和吕梁相继被凿开,洪水由此奔腾而下,一泻千里,上游百姓终于摆脱了水患之苦。
  疏导之法获得了空前的成功,禹呕心沥血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终于完成了对九州之内大江大河的治理工作,把肆虐的洪水引向了大海,使汪洋变成了良田,天下进入太平安定的时期。
  禹治水成功了,现在看来,成功的秘诀除了思路、方法正确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通过贡赋的手段,很好地解决了治水所需的庞大物资供应问题。而“评田定产、征收贡赋”的方式,正是以相对公平的差别征税标准,强制无偿征收,具有了税收的特征。所以说,禹治“水”的过程,首先是治“税”的过程,治好“水”的根源,就在于首先治好了“税”。
  酋长防风氏公然抗贡,成史上因税收而丢掉性命第一人
  由于治水有功、功勋卓著,禹继舜之后,被推举为部落联盟首领,称谓也变成了大禹。大约在公元前2023年前后,大禹建立了各部落方国之间的联合政体,即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当大禹成为全国部落联盟首领后,进一步完善了治水时分摊纳贡的做法,确立了“任土作贡”的税收制度,并强制在全国推行。
  什么是“任土作贡”呢?这里的“任”是依据的意思,“土”是指土地状况包括土地位置、土特产品、土壤等级等。“任土作贡”就是依据土地的实际生产状况,来确定贡赋的品种和数量,向国家缴税,缴税的比例是1/10。举例来说,九州中的豫州,也就是现在河南、山东等地,低地的土质肥沃,出产漆、麻等特产,因此需要将这些特产的1/10作为贡赋上缴。由此可见,夏朝的“贡”是一种按照土地及产量课征的实物税。
  此时,大禹治水时期的治税方法,已经彻底演变为他治国的重要方略。
  但是,大禹推行的“任土作贡”,是一种强制性的利益分割,从个体上讲具有无偿性,被征收者往往不会自觉自愿。所以,偷逃税收,甚至抗税不缴在所难免,其中最典型代表人物便是当时的一个部落酋长防风氏。
  那么,作为部落酋长,防风氏为什么敢公然抗税,挑战大禹的权威呢?分析起来,防风氏部落,当时居住在今浙江德清境内,钱塘江北岸。大禹治水的恩泽并没有惠及他们,如今却要向他们征税,防风氏心中不愿意是自然的了。其次,防风氏认为,以前各部族都是自由自愿纳贡,没有标准,更没有强制,现在被强制征收自然不习惯。这防风氏公然抗税的第三个原因呢,其实是对大禹管制不服的抗争。大禹是在击败三苗后,才把防风氏这些南方部落纳入管辖范围的,所以防风氏还不习惯,不顺从被大禹发号施令,防风氏抗税实际是对大禹管制的不服气。
  一个坚持要征,一个抗拒不缴,管理与被管理出现了僵持的局面。而且大禹发现这种僵持的负面效应很大,受此影响偷逃贡赋的方国部落越来越多,国家权威面临极大挑战。
  为了维护国家的权威,也为了整治贡赋纪律,大禹决定在浙江绍兴的茅山,召开贡赋审计大会。
  行程已定,大禹立即下令,要求九州各部按时到茅山朝拜,先到者有赏,后来的必罚。号令一出,大多诸侯日夜兼程,直奔茅山。但防风氏依然我行我素,既不补缴所欠贡赋,也不出席会议。大禹三番五次派人去催请,防风氏这才姗姗而来。
  防风氏终于到了,大禹斥问道:“你为何姗姗来迟?”防风氏满不在乎:“我住的地方山路崎岖,道路难行。况且只不过是耽误几天时间罢了,大王不必动怒。”
  大禹强压怒火:“那么,其他部族都按时缴纳了贡赋,你为何拖欠不缴?”防风氏斜着眼睛说:“我们部落连年受灾,没有能力缴纳。”
  大禹反问道:“你邻近的部落都没有受灾,怎么唯独你的部落连年受灾呢?”防风氏狡辩道:“我们的部落在河下游。大王您疏通河道,把上游的水都排到我们下游来了,所以我们连年受灾。”
  大禹勃然大怒:“岂有此理,不但欠贡,还百般狡辩,如果都和你一样,那我大夏王朝如何长治久安。”“大夏王朝?和我们有关系吗,我们本来自由自在的,现在被你管,还要纳贡,我们就是不想缴!”
  “你敢公然抗贡!看来不给你点颜色是不行了!”大禹厉声道。“什么颜色?难道大王还敢杀了我不成?”“你说对了!本王就是要杀了你以振纲纪。来人!”
  就这样,在势不两立的情况下,大禹果断下令将防风氏当场斩杀。于是,酋长防风氏便成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因税收而丢掉性命的人。这个故事在《韩非子·饰邪》中有明确记载。
  为了纪念这次会议的召开,大禹下令把茅山改名为会稽山。从税收角度讲,“会稽”就是“会计”和“稽查”的合意。
  斩杀防风氏,彰显了国家强力推行“任土作贡”的决心。“任土作贡”的税收制度得以顺利推行,不仅成为国家收入的稳定来源,而且发挥了加强国家政权统治的作用,真正实现了治税和治国的有机结合。“任土作贡”的税收制度是在大禹治水过程中形成的,不仅说明了税收的历史与国家一样久远,而且彰显了税收具有满足公共需要的天然基因。同时,从其征收内容和推行方式上,也都体现了现代税收固定性和强制性的本质特征。它被认为是我国税收文化的源头,是我国税收文明的第一道曙光,也给后人打开了丰富多彩的税收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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