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填湖监管不力 武汉水务局一月两坐被告席
湖北日报讯 (记者吴汉)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公司)实施外沙湖清淤工程时,将挖出的淤泥堆积在湖域内,6年多未予清理。周边梦湖水岸小区居民认为此举系非法填湖,武汉市水务局监管不力,将市水务局告上法庭。昨日,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民告官”案。
梦湖水岸小区39位居民代表诉称,堆积的淤泥总面积达2.35万平方米,侵占了沙湖水域,影响了周边居住环境。2011年4月29日,市水务局曾承诺组织清运,至今没有下文。今年6月5日,梦湖水岸小区居民代表向市水务局递交函件,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和多年来的承诺,清理淤泥还湖于民,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回复。请求判令市水务局清理堆占沙湖水域的淤泥。
庭审时,双方律师辩论焦点集中于淤泥是否侵占了湖泊、该由谁清理等。
原告方律师出示的外沙湖北岸对比图片显示,2008年仍是碧波荡漾的湖体,到了2010年已满是淤泥,据此认定淤泥侵占了湖泊。被告方律师则表示,根据测定,外沙湖307.8公顷湖域面积没有减小,不认同湖泊被侵占的说法。
原告方律师认为,清淤工程由武汉市水务局许可水投公司进行施工,水务局应负有监管责任。依据《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恢复原状,应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
被告方律师辩称,将淤泥挖出堆放的行为人是水投公司,不应由水务局清理。且案件适用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诉讼主体不应为水务局。
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讲师、沙湖民间湖长韩忠旁听了庭审。他认为,水投公司将淤泥堆放在沙湖水域内,侵占湖泊事实确凿。作为工程许可方,武汉市水务局对此负有监管责任。工程完工多年,水投公司一直没有按照相关法规恢复沙湖原状,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武汉市水务局理应代其完成相关工作。
据介绍,这是本月第二起涉及填湖的“民告官”案件。12日,江岸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新洲区柴泊湖周边居民诉武汉市水务局非法批准填湖案。这两起案件都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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