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税系统完成社会保险费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
2015年我省各级地税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严峻的收入形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视压力,正风肃纪,坚定信心,充分发挥征管优势,切实抓好组织社保费收入工作。截至12月2日,全省地税系统共完成社会保险费收入1001.6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
——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按照国务院要求,2015年我省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生育保险费率均下调,将为企业和参保职工减少社会保险费支出22亿元。湖北省地税机关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降率减费政策的同时,切实抓好组织社保费收入工作。全省社保费收入规模在全国已经实行税务征收的21个省(市)中位居第四,中部第一。社保费收入占地税总收入的比重已近半壁江山。地税机关征收社保费收入的稳定增长,为我省构建“幸福湖北”做出了重要贡献。
——征收理念不断更新。一是勇于担当。地税部门克服接手社保费征管初期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摒弃代征“思维”和“重税轻费、以税挤费”思想,实行税费同征同管。二是积极履责。坚持和巩固地税部门社保费的征收主体地位,贯彻《社会保险法》“统一征收”的明确要求。又相继接手我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和城镇人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收任务。三是税费并重。按照税费一体化管理思路,推行社保费税式管理,将社保费征管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管理,查税必查费。四是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掌握的企业纳税等有效信息资源,积极支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扩面工作,扩面征缴成效显著。
——征收管理不断规范。一是征缴流程规范。缴费申报、核定信息传递、费款征收、票据核算、与人社对账等环节规范有序。二是征缴管理规范。社保费收入管理、分类管理、费源管理等管理办法,以及农场社保费征管、城镇居民医保征收方案,推进了社保费征管逐步走上依法行政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轨道。三是征缴行为规范。明确了社保费“八不准”的征缴纪律,通过经常性的开展社保基金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缴费服务不断优化。一是缴费流程优化。优化申报缴纳环节,大力推行无纸化、免填单服务。二是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推进与财政、人社、银行等部门的数据联网工作,实现征管数据传递及时、信息资料共享,避免缴费人多部门间来回跑路。三是缴费方式多元化。大厅征收、POS机刷卡缴费、自助机刷卡缴费、转账电话、电话钱包、网上缴费、手机APP缴费等的多元化缴费模式已经形成,上线电子税务局,对接“互联网+”,实现“互联网+社保费缴纳”。
——征缴效率不断提升。一是业务经办时间减少。地税、人社实现联网加快了征收入库的速率对账、分账的进程,大幅降低了业务差错率,提高了征缴效率。二是征缴率保持高位。全省社保费征缴率年年保持在95%以上。三是征缴成本更低。全省地税机关运用统一的征管系统实现税费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约了财政资金,提升了征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