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地税局推行公开电子定税

22.08.2014  14:14

  本报讯  通讯员胡庆华报道:“对地税通过电子定税系统核定的营业额和应缴税款,我没有异议,完全接受。”8月15日,在咸宁市地税局温泉分局公开定税现场会上,一品居咸宁温泉店业主高先生如是说。

  当天上午,该分局举办了一场气氛热烈、融洽的公开定税现场会。在4名行风监督员的见证下,来自咸宁市温泉城区的20多名餐饮业业主代表,面对面地与地税工作人员交流互动,一起商讨他们的税款核定事宜。

  地税人员宣讲个体税收政策、讲解电子定税知识后,采取三方互动方式分户进行税额核定。通过详细介绍了每一户纳税人基本情况、电子定税数据采集和调查核实情况,初步确定每户的应缴税款;随后由纳税人陈述个人意见,并请行风监督员发表质询意见;然后,由税额核定审理委员会现场审议,宣布税款核定结果。税负核定后,将通过网站、公告栏等对税负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纳税人与社会监督。

  据了解,过去个体户应缴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等,主要根据其营业额估算核定征收,这种征收方法很难全面、准确反映实际经营状况,也容易出现“人情税”、“关系税”。去年下半年,咸宁市地税局开始推行电子定税方式,通过典型调查采集数据,将定额项目、纳税依据、营业要素、经营地段、行业系数等多项指标录入计算机系统,自动核定应纳税款。咸宁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听取各方建议,根据不同形势、不同行业确定核定参数、调整系数,并通过实地调查核实比对,使定税参数、系数设置更趋合理,定税结果更趋客观、公正。

  咸宁市地税局行风监督员、媒体人刘会文说:“这种定税形式很好,实施过程公开透明,税款核定公正公平,杜绝了人情关系税,堵塞了税收漏洞,保证了税收执法严明,通过落实税收优惠体现了人性化征收。同时,还可促进个体户建账建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利于个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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