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两家单位荣获节水型单位称号

28.01.2016  13:40

(周超)近日,咸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中心医院2家单位荣获“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为这2家单位颁发了奖牌,对其节水工作予以表彰。 

2014年以来,咸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把节水优先放在首位,注重节水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设施,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并从2015年年初开展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做到了制度、措施并进,将节水工作落到了实处,节水观念深入人心。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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