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要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变化新需求 为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23.12.2017  00:21

12月21日下午,司法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张军主持会议。

张军在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最重要成果就是确立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这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过去5年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性概括,是党和国家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产生更深刻、更广泛的历史性变革。

张军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最重大的判断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对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活动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然提出更高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对公共法律服务提出的新需求,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要主动为我国经济活动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经济发展运行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张军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司法行政机关在主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要敏锐发现可能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风险的法律建议。要通过发挥好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蒲增繁,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王双全,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振宇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