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司法部:
我厅高度重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认真学习传达张军部长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方案>的通知》要求,站在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发展的高度,将案例库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和主要抓手列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并采取了“三个三”的得力措施,进行安排部署和稳步实施,取得了实质进展和初步成效。现将我厅该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连续召开三层会议
(一)召开厅党委会。 收到司法部网上印发《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方案》后,9月9日(周六)下午,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主持召开第22次厅党委会议,认真学习司法部方案,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强调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案例选编、审核、上报工作。会议审议决定,成立案例选编工作领导小组,将方案分发相关处室单位落实,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督办。
(二)召开专题办公会。 9月14日,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
振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专题研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和案例选编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司法部建设标准、规范、模式转进推进,省厅不定期检查抽查。同时,司法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将张军部长重要讲话精神整理分发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学习,研究提出推进案例选编和“三大平台”建设的具体措施。目前,省厅已转发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并拟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决定建立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快“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湖北法网”、“湖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建设,2017年底前“12348湖北法网”上线试运行。省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主动与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沟通商量,拟将经费保障和运行费用列入明年预算项目。并对全省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司法考试机考试点、“三大平台”运行经费等情况进行梳理、测算,力争协调省财政,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咨询服务补助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9月21日,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再次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召集有关案例库工作的单位、处室的主要负责人研究督促案例选编工作。 强调要把握时间节点 。在9月25日前,各处室(单位)要将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上报司法部对口司局并进行确认。在10月20日前,第一批选编案例也要对口上报,同时抄送厅法制处备案。12月1日前,各类别案例不得少于5个。 要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处室要成立本专业案例选编工作专班,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职责,将案例选编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具体人员,确保案例选编工作与湖北在全国的地位匹配。 要加强工作指导。 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做“实干家”,加强对本专业案例选编工作部署、指导、落实。 要加强统筹协调。 由厅法制处统筹,将备案情况报厅案例选编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定期督办,定期通报,强化督促落实。 要严明纪律。 不担当就挪位,不出活就让贤,对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尽责,上报不及时,导致被司法部通报的,要严厉问责追责。
(三)召开工作协调会。 紧接着在9月21日(周四)下午,按照厅领导意见,厅改革办(法制处)组织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省社矫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召开了案例库编写工作协调会,进一步传达司法部关于建立案例库的通知精神和当天上午专题会议要求,商讨案例库编写工作中的定人定时、定质定量等有关事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该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争取全面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好司法部部署的案例库编写工作任务。
二、周密安排部署,先后下发三个文件
(一)制发了成立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9月18日,我厅下发了关于成立厅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为组长,各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对案例库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编写、审核、上报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转发了司法部印发案例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9月22日,我厅以鄂司发电〔2017〕35号文件转发了部案例库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提出了“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类指导,跟踪督办”、“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四点具体要求,并以此作为我厅案例库工作方案下发全省系统认真执行。
(三)各有关单位、处室在本业务领域分头制发具体实施方案。 按照上述两个文件的要求,各业务口分别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全面组织本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案例库工作。
三、督促落实落地,层层严把编审报三道关口
(一)严把编写关。 严格按照部工作方案确定的案例分类明细、选编实施办法、文档格式、模板等要求,将案例编写任务分配到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省社区矫正局、厅法制宣传处、律师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基层工作处、司法考试处、司法鉴定处、法制处、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省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各单位成立本专业案例选编工作专班,制定各专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实行专人负责编写、专人负责联络,并将联络员名单于9月22日前全部上报司法部对口司局和直属单位。
(二)严把审查关。 一是 严格审查案例的来源,组织精干力量组成编审委员会,切实把我省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各项工作中的优秀案例选出来、编写好。 二是 严格审查案例的内容和格式,对上报的案例严格按照部工作方案规定的原则、文档格式、模板等方面的要求对标对齐,凸显工作亮点和价值取向; 三是 嵌入专家外脑参与审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织各行业的专家,如知名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以及高校专家教授等人员,参与到案例的审查之中,调动一切积极的力量和可利用的社会资源,投入此项工作,做好做实案例审核工作。
(三)严把上报关。 无论是从基层司法局各业务部门逐级上报到省厅的案例,还是省厅自行组织编写的案例,一律及时填写案例审核表,载明应有的全面事项,做到一案一审、一案一表;同时,我厅上报部里的案例全部报厅法制处备案管理,填写司法部统一制发的统计表,以掌控全省系统案例库工作的进展动态,并由厅办公室进行督办通报。在上报时,按照部规定的刻录光盘的方式、注重保密的原则进行办理,并及时与部对口司局、直属机构汇报沟通,以保证案例报送落到实处。
截止10月13日,我省已收集、编写出各类案例275篇,通过省厅审核已上报34篇(详见附表);预计在本月20日前,我厅将集中向司法部各司局上报第一批案例,数量可达100余篇。
专此报告。
附件:湖北省司法厅案例库建设工作统计表
湖北省司法厅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
湖北省司法厅案例库建设工作统计表
案例 分类 | 监狱 工作 | 戒毒 工作 | 社区 矫正 工作 | 法治 宣传 教育 工作 | 律师 工作 | 公证 工作 | 法律 援助 工作 | 人民 调解 工作 | 司法 考试 工作 | 司法 鉴定 工作 | 法制 工作 | 合计 总数 |
已收集的 案例数量 | 2 | 12 | 42 | 19 | 10 | 48 | 15 | 80 | 2 | 40 | 5 | 275 |
已通过审核的案例数量 | 2 | 4 | 18 | 正在 审核中 | 正在 审核中 | 10 | 8 | 4 | 正在 审核中 | 10 | 1 | 57 |
已上报部 案例数量 | 正在 上报中 | 正在 上报中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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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正在 上报中 | 4 |
| 2 | 正在 上报中 | 34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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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