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纪实

06.06.2017  09:53

为了天蓝地绿水清

十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纪实

 

图为空气环境洁净如洗

 

图为马家河畔美如画

 

图为依法查封环保违法企业

 

图为丹江口水库水质长年保持二类以上标准

   湖北日报讯 近年来,十堰市高举生态文明建设大旗,坚持“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方略,生态环保各方面工作成绩喜人。

   2013年10月,十堰市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2015年7月,十堰市荣获“全国最佳生态保护城市”荣誉称号,丹江口水源地入选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2016年4月,十堰市荣获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荣誉称号,生态省建设年度考核全省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十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的结果,是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结果。”十堰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如是说。

   全域推进

   治出一方洁美乡村

   5月9日上午,笔者走进郧阳区樱桃沟村,但见一条清澈溪流潺潺而下,整个村庄房前屋后见不到一丁点儿垃圾……

   垃圾都去哪儿了?带着疑问,笔者来到该村一个古色古香的环境管理站,正赶上该村五组村民刘龙伟用卫生积分卡在那里现场兑换日用品。

   据该村环境管理站有关负责人周祥介绍,樱桃沟村近年来新建立了村级环境管理站,配备11名专兼职卫生管理与保洁人员,还配套建立环境管理积分兑换日用品新机制,全村老老少少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垃圾不再乱扔乱丢!

   在郧阳区卧龙岗村东头,一个一体化人工快渗设施正在运行中,但见一股清流从出水口汩汩流出,流进旁边一大片菜地沟渠中。像这样的一体化人工快渗设施,郧阳区已建成了400多座,并且全部配置建设了远程监控设施。

   分管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十堰市环保局副局长夏涛说,过去十堰农村环境是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通过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后,这种现象不复存在了。

   据了解,为了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保一江清水北送,2015年以来,十堰先后安排5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中投入中央专项资金9亿多元,涉及村庄1291个。

   两年来,十堰以整县推进方式,大刀阔斧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添置垃圾筒289847个,垃圾中转箱9815个,垃圾收集清运车辆2200辆;建设各种污水处理设施8031个,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724公里,建设水肥一体化公厕369个。

   加上2015年前十堰已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225个村庄,十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1.6%,累计投入资金达到11亿多元,十堰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资金投入、整治力度全国少有,全省第一。

   为做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防止工程项目建好后“晒太阳”,十堰督导各县市区建立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后期运行有经费,队伍有保障。与此同时,十堰还从8个部门抽调15人组建农治办集中办公,将目标任务上墙,实施挂图作战,并坚持“日安排、周督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

   五河垂范

   153个“河长”担责治污

   5月15日下午,笔者在位于张湾区黄龙镇的大型人工快渗工程现场看到,数个人工快渗池正在曝气作业,喷出的水花犹如一道道优美的喷泉。

   该工程采取高密度沉淀+人工快渗工艺,占地约50亩,总投资4000余万元,日处理尾水4万吨,是犟河治理的又一道“守门员”工程。

   监测数据显示,犟河水质去年在十堰率先达标,比环保部下达的考核目标整整提前了4年。

   这是十堰实施的“河长制”治理不达标河流见成效的缩影。

   笔者了解到,十堰实行“河长制”由来已久。

   2011年,在汇入丹江口库区的12条河流中,十堰市有神定河、泗河、剑河、犟河、官山河5条河流水质不达标。这5条不达标河总水量虽不到库区水量1%,不足以影响丹江口水库水质,十堰却付出100%努力,以确保“一江清水入库”。

   为啃下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这一“硬骨头”,2012年底以来,在没有资金来源情况下,十堰市不等不靠,编制出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方案,并将其治理纳入“河长制”,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河长”,重点围绕5河流域沿线“百沟千口”,即80多条支沟近千个排污口等进行大规模整治。

   截至目前,十堰已累计投入资金18亿元,大力实施截污、控污、清污、减污、治污、管污六大工程,清除污泥和垃圾561万吨,整治排污口590个,完成河道清淤138公里;建成生态跌水坝16座,建设生态河道130公里;建成清污分流管网1200多公里;建成或在建大型人工快渗工程4个,日处理污水能力23万吨。通过治理,十堰5条不达标河流已有3条达到考核要求。

   今年十堰全面推行“河长制”,明确提出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建立健全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四级河长制责任体系。

   十堰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底,十堰力争实现全域河流河长制全覆盖,重点突出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53条河流。到2020年,河流水环境水生态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汉江干流水质总体稳定在Ⅱ类,汉江支流纳入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以上;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95%;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和水域岸线登记工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主要河流实现河畅、水清、鱼欢、岸绿、景美。

   目前,十堰已发文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名单,其中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第一总河长,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总河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总河长。对于流域面积较大的河流、穿城河流及入丹江口库区5条河流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河长。而对各河流所在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

   为了推进河长制落地生根,十堰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和任用等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连续排名靠后的河长,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精准施治

   还城市一片蓝天白云

   5月10日,中国环境报刊发《“省一号”是如何炼成的》文章,对十堰精准治气推进大气质量不断改善予以宣传推介。

   “省一号”是如何炼成的?冯安龙说,这是十堰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下,大力开展“源解析”精准找源、“联席会”精准寻策、“集团军”精准施治的结果。

   为了找准污染源,2015年底,十堰在全省率先启动大气源解析工作。为提高源解析工作精准度,十堰市环保局邀请中国环境科学院有关专家担任技术指导,抽调一群高学历人才并肩攻坚。

   经过一年多努力,十堰大气源解析有了初步结果:二次粒子(含硫酸盐、硝酸盐和二次有机碳SOC)、移动源、煤烟尘和城市扬尘是十堰城区大气PM2.5主要来源。

   为了寻求大气污染治理之策,十堰市每月召开一次大气环境质量分析联席会,会期半天。环保、住建、水利、水文、公安、文体、气象、综合执法、南调办等10多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共同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出谋划策。

   为切实做好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十堰市对工地扬尘约法三章,要求施工现场湿法作业、施工车辆封闭运输、施工道路喷雾降尘等。

   为防止道路扬尘,十堰市还添置10多辆雾炮车,全天候在城区主干道进行路面喷雾作业,对重点施工路段增加喷洒次数,最大限度遏制扬尘。为防止工业企业废气污染,十堰市大力实施油气回收改造。

   为推进燃煤锅炉与黄标车淘汰,十堰市还采取奖惩相结合的办法。出台燃煤锅炉淘汰与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对提前完成淘汰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于淘汰迟缓的,加大执法力度,必要时采取强制拆除、处罚等举措。

   通过努力,2016年十堰市中心城区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58台近700蒸吨,完成黄标车淘汰3100多辆,对中心城区50多座加油站、两座油库、79辆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改造。

   去年十堰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5天,达标率80.6%,达标率首超80%;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1μg/m3与51μg/m3,两者较2015年同期分别下降10%、8.9%。

   体制机制创新

   共建美好家园

   2016年10月,十堰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40余个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这是十堰市大力开展环保体制机制创新的缩影。

   近几年,十堰环保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丰硕成果,很多经验做法被全省学习、借鉴、推广。

   十堰市出台《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湖北省尚属首家。《办法》涉及故意直排或偷排污染物、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等12种否决情形。

   2014年以来,十堰市先后对5个县(市、区)实施“一票否决”预警,对7个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实施约谈,对3个区、16个市直单位下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通知,促进了一批环保重大工程实施,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十堰市建立专家咨询机制,聘请国内15位知名专家为生态文明创建提供智力支持;成立高规格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常委担任主任、副主任。两年多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夏青说,书记担任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这在全国尚为罕见。

   在十堰市各县(市、区)综合目标考核中,生态环保权重由过去5分增至16分至25分,同时首次将市直125个单位纳入目标考核。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运营模式,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由第三方托管运营。

   十堰市出台《中共十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用于“创模”、生态文明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把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纳入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占10分),每月予以通报、奖惩等。

   冯安龙说,通过环保体制机制创新,十堰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重视环保工作蔚然成风,达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巧干效果。撰文:张华钢叶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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