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10.04.2018  12:26

为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责任制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提请十堰市委法治十堰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十堰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普法责任主体和普法责任,使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具体化、制度化,强化了组织保障。

二是十堰市普法办印发了《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将本部门本单位普法重点任务、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含党内法规等)、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分年度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并报市普法办备案。市普法办将对照普法责任清单,结合“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和末期验收,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督办检查考核。

三是十堰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顾世英就推进我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答记者问。详细解读了《十堰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基本原则,分析了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将给我市普法工作带来的变化,介绍了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主要职责任务、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组织领导。答记者问文章在十堰日报刊登,并在十堰普法、法治十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推送,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国家机关更清晰的理解了普法责任制的意义和内涵,提升了知晓率和影响力。(十堰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