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工商局四举措加强执法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8.09.2014  11:54
 

今年以来,荆州市工商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严格案件审查,开展集中整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总数4497起,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是规范市场巡查,统筹抽检工作。按月制定工商所巡查计划,明确了五方面巡查重点,巡查以抽查式巡查为主,巡查频次由巡查人员结合辖区监管实际自行确定,同时落实了巡查责任。构建起以基层工商所为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属地网格化监管为手段的市场巡查工作模式。统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实行监测集中审批制度,规范抽检报批程序,实行“一季一监测、一季一整治”,严格按照定向监测抽检计划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抽样、盲目抽样。杜绝了不按程序抽检、重复抽检等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案源管理,完善办案机制。统一了荆州城区包括行政分局在内的8个办案单位的立案审批,已完全实现了城区所有案件立案“一支笔”审批制度。案源统一归口市局案件管理中心集中审核,加强对立案环节的把关。为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规范办案行为,杜绝多头执法,全面推行了“一支队伍办案”模式,建立健全了跨所、跨局交叉、联合办案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构建起案源共享、分办合理、局所联动的办案机制。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严格案件审查。强化培训力度,通过法制大讲堂、业务骨干授课、典型案例选编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严格执行案审会工作制度,开展了案件评查活动,加强了案件监督。凡同一类型案件处罚幅度不一的,办案机构在报同级法制机构审核时,要书面说明情况;拟减轻处罚的案件,要报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减少和杜绝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当行为的发生。

四是开展集中整治,树立执法权威。6—9月,全市系统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活动,对执行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情况,通过明查暗访,全面组织清查,强化问题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查封、扣押和没收财物的管理,制发了《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扣和没收财物管理办法(试行)》,使全系统的查扣和没收物品做到了公开、公正、合法、规范。各地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了“柔性执法、规范执法”讨论活动。公安县局修订《工商所制度规范》,规范工商所行政行为。石首市局出台《石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案纪律规定》,对违法办案、违规办案、执法不公、野蛮执法、越权办案以及搞有偿服务、吃拿卡要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队伍形象的行为坚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