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委书记别必雄批示肯定市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的四条举措
本网讯(通讯员 陈黎) 4月12日,荆门市委书记别必雄在市检察院呈报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报告》上作出批示:非公经济目前正处于一个非常时期,非常需要保护,支持!要规范司法办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护幼、容错、不赦罪的建设性司法的要求,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同意市检察院所提出的方案。
今年3月,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并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为期一年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提出五条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贯彻落实《鄂检十条》和“侵犯非公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把贯彻落实《鄂检十条》和“侵犯非公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作为今年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相关精神和要求融入《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实施的十二条措施》中,结合荆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摸排梳理线索,集中力量加大办案力度,扎实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确保取得预期目标和效果。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建立落实《鄂检十条》和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严肃追责;建立健全检察机关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服务和保障非公制企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是规范司法办案。认真贯彻省委“护幼、容错、不赦罪”和建设性司法要求,最大限度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年活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亲”“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