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对罪犯判决后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有举措

17.09.2015  17:20

          为规范我省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法通[2014]112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4]319号)文件精神,省高级法院司法鉴定处经对全省各中级法院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进行调研,并与刑事审判庭和审判监督庭研讨,拟定了《关于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该《若干意见》经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则通过,目前正与省检察院、省卫计委等相关部门会商之中,《若干意见》实施后,必将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并为全省法院司法鉴定(技术)部门组织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诊断工作提供统一、规范的操作程序。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