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全面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认定工作

04.09.2014  09:57

  近日,宜昌市圆满完成文物系统外国有单位收藏文物认定工作,通过组织专家对文物系统外43家单位上报的2万余件实物实地查看认定,最终认定文物9403件/套。

  文物认定是2014年普查工作的重点之一,宜昌市文物局(市普查办)为做好这项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普查进程。一是统一部署,明确步骤。为确保文物系统外国有单位的文物认定工作在8月底前顺利完成,4月22日,市普查办召开了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会议暨第二期骨干培训班,对全市文物系统外的文物认定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定了分步进行的工作思路,即先由各收藏单位自行登记,并上报各地普查办申请认定,再由市普查办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认定。二是分组指导,有序推进。市普查办成立了由文物、图书、教育、档案等系统和行业专家15人组成的专家库,从专家库中抽选组建了2个文物认定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3名专家及负责人组成。6月开始,文物认定专家分别由市文化局、市博物馆相关负责人带队,赴辖区内13个县(市、区)开展文物认定。三是利用平台,强势推动。市普查办建立了全市普查工作QQ群,加强与各县市区普查办和国有单位进行沟通,及时解答普查疑问、发布工作信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市普查办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普查办和国有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全市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成绩显著,基本摸清文物家底。经专家组认定,全市最终确定文物系统外收藏有文物的国有单位28家,以图书馆、档案馆和学校为主,共认定文物9403件/套,文物类别主要包括古籍、古生物化石、古钱币、宗教用品、碑刻、徽章、家具等。认定文物中古籍和民国图书有8842件/套,以民国铅印本和清刻本为主,内容涵盖经、史、子、集各部及基督教书籍等,其中以宜昌市图书馆馆藏元代刻本《唐书》为最早。其他类文物共561件/套。

  通过普查新发现一批可移动文物,如宜昌市一中收藏的4607册古籍图书,宜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的刘一儒墓石像生,以及宜昌档案馆收藏的各种类别的民国纪念徽章。同时,普查还发现一批珍贵文物,如宜昌市档案馆收藏的康熙四十二年奉天诰书,以及五峰县档案馆收藏的咸丰三年刻本《长乐县志》。

  下一阶段,市普查办将按照省普查办统一部署,督促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做好文物摄影和文物信息采集工作,在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平台上登录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