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所需证明进一步简化
19.11.2015 10:3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根据税务总局的公告,将两个税种免税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了统一和归并,并区分离婚分割财产、无偿赠与亲属、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继承或接受遗赠4种情形,方便纳税人对照提供。
公告中还进一步简化了办理免税手续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例如,父母无偿赠与子女的,户口簿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提供户口簿就可以,无需其他证明材料。
由于财产关系的转移,涉及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多部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要的证明资料是划清税收征免界限的关键,公告中也将公证资料列入了证明资料范畴。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9.11.201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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