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集资诈骗5亿案犯情妇被以涉嫌洗钱罪起诉
施晓洁与丈夫刘晓颂被带入法庭受审资料图
浙江永嘉检方首次以涉嫌洗钱罪起诉一非法集资案犯情妇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22日电(记者陈晓波)继浙江省永嘉县刘晓颂夫妇因集资诈骗5亿余元被法院判刑后,10月22日,永嘉县检察院又以涉嫌洗钱罪起诉刘晓颂情妇章春霞,指控她涉嫌为刘晓颂非法集资赃款洗钱。这也是该院首次办理洗钱案。
2014年3月,永嘉县80后青年夫妇施晓洁和刘晓颂被温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1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书上显示,司法机关认定两人非法集资涉案金额5.2亿余元。案件宣判后,很多被害人一直在追问,这些钱都去哪儿了? 事实上,钱已被施晓洁和刘晓颂挥霍几尽,其中包括刘晓颂通过情妇章春霞转移的部分涉案款项。
今年29岁的章春霞是湖北人,据她交代,2008年3月份,她在温州一家足浴店结识了刘晓颂,刘晓颂出手阔绰,经常给她零花钱。不久后,两人就在一起了。2008年9月,章春霞怀孕回老家待产,于2009年4月份产下一子。事实上,刘晓颂2008年1月才刚和施晓洁摆酒结婚。
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刘晓颂多次通过他本人及其他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4014万元到章春霞及其持有的她家人的银行账户。在刘晓颂授意下,章春霞协助刘晓颂将上述资金在不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2010年6月起,在刘晓颂的要求下,章春霞先后使用上述款项中的部分资金在杭州以其本人名义购买3套房产及1辆宝马轿车。这些房产和车子均登记在章春霞名下。此外,2010年底至2011年初,章春霞在杭州开服装店亏掉五六十万元。章春霞的这5笔开支共约1910万元。
2011年9月20日,刘晓颂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永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一周内,章春霞在明知刘晓颂已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刘晓颂存放在她本人及其家人账户上的赃款120余万元予以转移,后将该现金用于个人各项开支。
章春霞供述,刘晓颂向她介绍自己的时候,只说是在永嘉瓯北开酒店的,以为给她的这些钱都是他赚的。她知道刘晓颂已结婚,但不清楚其妻子具体做什么。而根据刘晓颂的证言证实,他结识章春霞时自称是做餐饮生意的,章春霞不知他汇给她钱的来历。
经办检察官认为,刘晓颂将大量资金汇入章春霞及其家人的账户,再通过章春霞及其家人账户将资金转给他人或相互间转移,章春霞就此情况无法说明正当理由,且自2011年9月21日起,章春霞得知刘晓颂被抓之后,理应明知刘晓颂留在其账户及其家人账户的钱来历有问题,仍将这笔钱用于个人开支,主观上有放任的故意。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章春霞明知刘晓颂给他的款项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为掩饰隐瞒款项的来源和性质,仍通过取现等其他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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