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奖补资金去年使用逾418亿 主要用于职工安置

24.05.2017  18:35

  化解和淘汰过剩落后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去年,国家设立了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企业职工安置和就业。很多人关心,去产能奖补资金是怎样分配的?奖补资金对去产能发挥了什么作用?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淘汰过剩落后产能,是转型升级必须要迈过的一道坎。”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资金规模为两年1000亿元。

  按照报经国务院审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部际联席会议审定的化解产能目标任务、需安置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测算,2016年中央财政拨付了各地方和中央企业基础奖补资金307.1亿元。

  在多项政策激励下,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国压减钢铁过剩产能6500万吨以上,煤炭过剩产能2.9亿吨以上,并对70万职工实行了转岗安置。

  “在基础奖补之外,去产能做得好还可获得梯级奖补资金。2016年梯级奖补资金为111.59亿元,中央财政已拨付到位。”这位负责人说。奖补资金的发放,与各省份、中央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专项奖补资金在设计上,采用“早退多奖、梯级奖补”的方式,目的是鼓励地方和央企多退、早退产能。一是对早退出的产能,按更高的标准给予奖补;二是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和央企,按比例给予阶梯式的奖补。“基础奖补和梯级奖补加到一起,中央财政1000亿元的奖补资金,去年已经使用了418.69亿元。”这位负责人介绍。

  对于去产能做得好的地方,中央怎样奖励?国务院在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时,根据地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量情况给予梯级奖补。超额完成2016年去产能目标任务量5%以内的,按超额比例给予奖补;超额完成2016年去产能目标任务量5%—10%的,按超额比例的1.25倍给予奖补;超额完成2016年去产能目标任务量10%以上的,按超额比例的1.5倍给予奖补,梯级奖补比例最高不超过30%。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是用于职工分流安置。

  5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透露:各地各部门今年继续狠抓落实,全国共退出钢铁、煤炭产能3170万吨和6897万吨,完成年度任务的63.4%和46%。

  推动化解和淘汰过剩产能,关键是要把职工安置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7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并做好对地方和中央企业的督查工作,确保资金用于符合国家现行政策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地方和企业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日前,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2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深入细致做好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更好发挥奖补资金对去产能的支持作用,确保职工有安置、社会可承受、民生有保障。

  意见明确,支持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挖掘内部转岗分流潜力,落实好稳岗补贴政策。同时,加强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强化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加大对困难人员援助力度,重点加强对“4050”人员帮扶,解决好零就业家庭问题,帮助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发挥好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的托底作用,确保没有能力再就业人员基本生活。

  “在中国经济转变增长方式的关口,要更加注重培育新动能。新动能更强劲,落后产能去得也就更容易。”会计审计专家张连起表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蓬勃兴起,新旧动能转换正在加快。新动能不但可以挤出过剩产能,还能创造出大量就业岗位,成为分流转岗职工的就业“容纳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