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疯狂驾车逃逸

19.11.2015  18:27

        10月30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交通肇事而引发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宣判。与以往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不同,这起案件的被告人易某因为对自己的一时放纵,而将面临十几年的铁窗生涯。

        现年50岁的易某家住武汉市,今年5月7日晚上6时许,易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至武汉市硚口区双厂巷附近时,由于没有尽到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将一名行人汪某的脚压伤。易某发现自己将人撞伤,并没有停车查看,而是驾车逃逸。当晚7时许,易某驾车逃至硚口区利济北路附近,将路边的隔离石墩撞开后故意撞击一辆临时停靠在路边的越野车,越野车的驾驶员张某发现后,赶紧启动车辆准备避让,但是易某却继续驾车撞击张某的车辆,张某车辆启动之后,易某再次撞击未果,便驾车故意将马路中央的交通隔离护栏撞倒并继续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将行人景某撞倒碾压,景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交警部门之后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易某对以上事故负全部责任。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之后不久,肇事车辆被找到,警方通过车辆信息开展追踪调查,同年6月3日,易某在其租住的出租屋内被警方抓获归案。10月9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向硚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无视公共安全,在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故意毁损他人财产和公共设施,并在逃逸中再次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安全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易某的指控成立,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清洁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易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案件宣判后,易某没有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已经生效,易某已被收监执行。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