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院首次利用在线平台远程调解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案件

17.08.2020  15:00

近期,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一起双方当事人因疫情影响不能到庭参与诉讼的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案件进行了调解

鉴于原、被告法定代表人均在外地,加之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无法进行当面调解的实际情况,十堰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利用网络和电话方式协助中院知识产权法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围绕核实侵权责任、确认侵权行为终止、商讨赔偿数额等方面进行了多轮的反复协商。

申请人陈述了对方侵犯著作权的事实,提出了本方的经济赔偿诉求。被申请人认为自己销售的商品是从别处进货,并不知道其销售行为已构成侵权,所售商品实际市场销售数量有限,在接到诉状后也迅速认识到侵权行为不对,已将相关商品全部下架,加上是本地小店经营,被申请人提出希望申请人能予以谅解。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指导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进行了线上调解的全流程操作,中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与原告代理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三方在线视频调解。

目前此案还在调解过程中,十堰中院也将持续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积极沟通,逐步缩小双方的分歧。

  来源:十堰中院 责任编辑:邓昭玲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