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17.03.2017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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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扩大有效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等原则。

  《意见》提出了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五个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