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李静院长到黄石两级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11月20日至21日, 湖北法院
沙洋县法院建院二十九年零违纪
沙洋县法院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湖北法院
保康县法检“两长”同时出庭
12月14日, 湖北法院
京山县法院四项举措深入推进人员分类改革
京山法院在首批计入员额法官 湖北法院
荆门中院民一庭 勇当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先行者
去年5月,受领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任务后,荆门中院民一庭积极作为,勇于探索,迅速切换法官权责模式,初步实现“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构想,司法责任制试点的红利正逐步显现。试点至今,审结案件323件,由审判长直接签发317件,占97. 湖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