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调解规定
咸宁市政府审议通过《咸宁市实施 办法》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调解规定》, 政府法制办
咸宁市政府审议通过《咸宁市实施 办法》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调解规定》, 政府法制办
咸宁市审议通过《咸宁市实施 办法(审修稿)》
2015年12月1日, 司法厅
湖北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
从60名降至20名, 司法厅
竹山县司法局“五个规范”促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为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司法厅
十堰市举办基层司法所长培训班
为提升十堰市基层司法所长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司法厅
荆门市开展加强调解文化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荆门市司法局在宣传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湖 司法厅
《湖北省人民调解规定》3月起施行 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设立专业性人民调解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