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荆政办电【2014】6号)要求,7月份,荆门市东宝区政府法制办对2013年12月31日以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发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1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9件,占74. 政府法制办

荆门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6月9日上午,荆门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据悉,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主要是对2013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发布实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要求,由实施单位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对270件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查,分别提出了拟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并将此意见逐件反馈至文件起草部门和实施单位,通过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方式征求意见,确保文件“不抵触、可实施、有效果”。清理后,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37件,占87. 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