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

湖北物价局出台鼓励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6号)精神,促进秸秆等农林生物质综合利用,支持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给予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措施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145号),出台鼓励利用秸秆发电的电价措施,即从2015年1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0.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