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抓紧报送 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年度报告公示采取网上报送方式,请登录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上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网址:http://xyjg. 工商行政管理局

仙桃市工商局“四继续”冲刺年报
距离6月30日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时间还有一个多月时间,仙桃市工商局多措并举,全力引导市场主体及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确保市场主体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截止5月4日,全市2013年度应年报公示企业7466户,已年报公示企业5778户,占77. 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