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高收益狂欢终结 新规定促进网贷市场规范化
“一年前,如果一家P2P平台收益率没有20%以上,我连看都不会看。但是现在,平台收益率普遍在12%左右,能有个18%都是相当高了。”深圳一位资深P2P投资客说。
随着P2P行业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加之《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互金指导意见”)的出台,P2P曾经引以为傲的高收益王牌将日渐失效。那么,作为百姓心目中的理财产品“新秀”,未来将会拿出什么来稳住刚刚确立的市场地位?
P2P高收益狂欢终结
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2012年,有记录的P2P平台不过200家左右,成交额212亿元,但到了2013年,P2P平台猛增至800余家,同比飙涨300%,成交额达1058亿元,同比增长近400%。时至2014年,P2P平台数已增至1575家,成交额已达2528亿元。截至2015年6月,全国正常运营的P2P平台已达2028家,成交额超过3000亿元。
短短3年的野蛮生长,与P2P平台不断祭出高收益“撒手锏”不无关系。
“银行1年期定存利率3%、普通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5%,后来新兴的余额宝年利率最高是7%,可看看P2P平台,2013年至2014年普遍都在20%以上,有的平台甚至给出24%的高利率。相差如此之大,投资客怎能不动心,不疯狂?”从事P2P行业近两年的徐先生感慨道。
高收益、高风险是众所周知的铁律。P2P平台数量飙涨的同时,问题平台数量也与日俱增,平台跑路、投资客维权事件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据悉,截至2015年6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问题平台达786家,其中6月份新增问题平台125家。
随着行业负面新闻不断涌出,投资客在P2P高收益“发烧热”中逐渐恢复理智,行业的高收益光环开始暗淡。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P2P网贷行业总体综合收益率下滑至14.78%。
不再游走灰色地带
今年7月18日,备受互联网金融行业期待的“互金指导意见”出台。该文件明确了P2P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不再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由银监会监管,投融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
另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则将不受法律保护。据央行网站《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显示,一年以内的贷款基准利率为4.85%,也就意味着P2P平台综合收益率在19.4%以上的都将不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新的6月月报数据统计,全国综合收益率在20%以上的P2P平台数量占比近25%。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互金指导意见”出台,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必将加速进入网贷行业,届时互联网金融规范度提高,运营成本增加,平台收入空间受到挤压,P2P网贷收益率势必出现下行趋势。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表示,经济下行期,P2P作为类金融机构,风险只会比银行更高。高利息带来的高成本高风险模式无以为继,P2P平台要长期活下去,必须做出降低收益率的选择。
“行业收益空间继续收窄,这将是常态,尤其是互联网金融指导文件的出台,既给了互联网金融行业一个正式的名分,但也加快了平台收益率缩窄的速度。将来行业收益率普遍在6%-12%之间,甚至可能更低。”地标金融总裁刘侠风表示。
“成熟的”才是“放心的”
毫无疑问,“互金指导意见”出台后,网贷行业将迎来更加成熟的发展环境,“高收益”或不再是平台吸引投资者的“撒手锏”,取而代之的或是更加成熟的平台作风,如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风险提示。
“互金指导意见”第十五条提出,从业机构应当对于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使得投资者对机构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有所了解,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
“这一点,对于信息高度不对称的P2P网贷行业来说尤其重要。”盈灿咨询网贷行业研究员刘欢表示,“对于投资人来讲,P2P网贷平台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安全措施都是极为重要的信息,平台应给予真实、客观、详尽的披露。充分的信批能避免平台自融现象,也有助于投资人鉴别风险,规避雷区。”
私房钱CEO许四孟也表示:“投资人在选择网贷平台时,应注意该平台是否有清晰的风险提示,如在投标页面明确标注提醒投资人投资有风险;保障计划及风控体系的说明,包括运营模式及风控体系模型、技术保障、政策法规保护等。”
日前,网贷之家一份对126家P2P平台的统计数据显示,明确有风险提示的平台比例仅为15.1%,绝大多数平台无风险提示。
“靠‘高息’吸引投资者的野路子已经走不通了,在相关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更加成熟、稳健、安全的平台对投资者来说,才更有吸引力。”刘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