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关于船载B 级自动识别系统(AIS)升级的通告(长海船舶〔2016〕123 号)

03.06.2016  14:40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文件
长海船舶〔2016〕123 号
长江海事局
关于船载B 级自动识别系统(AIS)升级的通告
辖区各航运企业、船舶:
2016 年3 月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印发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对船载AIS 设备静态信息固化升级有
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
一、各航运企业、船舶对安装上船的船载B 级AIS 设备,
应尽快联系AIS 设备厂家或代理,对AIS 设备进行静态信息固
化升级,以满足《船载B 级自动识别系统(AIS)新增技术要求
的功能要求。
- 2 -
二、客船、危险品船舶应于2016 年4 月30 日前完成设备
升级,其他船舶应于2016 年7 月31 日前完成升级。
三、海事管理机构从2016 年5 月1 日起对所有客船、危险
品船开展AIS 设备检查。2016 年8 月1 日起对所有要求配备AIS
的船舶开展AIS 设备检查,对于未进行AIS 静态信息固化升级、
静态信息不准确、随意关机、未正常使用AIS 设备等情况的船
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
的规定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长江海事局
2016 年4月1日
长江海事局办公室 2016 年4月1日印发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