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支队制定执行“9.3”消防安保13条战前措施

01.09.2015  12:47

            为全力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按照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经办公会研究决定,武汉支队制定了“9.3”消防安保战前13条工作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1. 依靠政府督办。 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迅速确定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上报市政府挂牌督办;凡是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凡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存在不安全因素的,一律先行关停,9月5日后再准许使用。收集全市消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向政府专报,合力加强消防工作。

            2. 推动行业排查。 发文发动行业监管部门自主开展消防检查;梳理行业单位消防隐患,一律函告监管部门,讲明监管责任,提出消防安保措施,协力监督整改隐患。联合教育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第一课”等教育演练活动。

            3. 实行重点盯防。 支、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所有重点单位、全市派出所、街道社区全部电话通知,告知消防安全形势和当前重点任务,限期回访检查。9月1日前,大队组织消防设施维保公司完成重点单位一对一维护、修复;“9.3”阅兵期间,维保公司派员与单位共同值班。

            4. 开展集中宣传。 开启公交、地铁、出租车移动LED屏及全市重点单位户外LED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集中播放典型亡人火灾案例;9月2日前,支队及各大队在人员集中的大型活动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

            5. 充实基层兵力。 召回探亲休假战士40人,动员轮休的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归队执勤,二级战备结束前放弃轮训,安排汽训队培训学员56人归队执勤,分配第三期培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中77名退伍战士到执勤中队,充实基层兵力243人。

            6. 下沉机关干部。 机关保留指挥中心、战训、宣传、监管、督察等科室警力,下沉机关干部50名;防火干部每人蹲点2个大队,其余干部蹲点24个重点中队,确保执勤中队干部不少于4名,蹲点干部全部在基层集中住宿、免费就餐、共同参战。

            7. 延长工作时间。 二级战备期间,全体官兵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全力投入隐患排查、熟悉演练、执勤备战、检查督导各项工作,保持高度戒备,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候调令,随时集结待命。

            8. 每天点名讲评。 机关每天早上8:30召开科以上干部点名讲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汇报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明确当天工作任务;凡两次点名不在位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再办理手续。各大队比照机关召开每日讲评会,监督员汇报检查的单位和存在的问题。

            9. 前移执勤力量。 8月30日-9月5日,每天9:30-22:30,支队在11个重点商圈、重点医院安排消防车辆定点执勤;在2条重点线路,安排每天3个时段消防车辆流动巡逻。支队全勤指挥部值班人员必须在指挥中心坐班指挥。

            10. 组织联勤联调。 9月5日前,各大队与辖区企业专职队、乡镇专职队开展不少于2次联合拉动演练;各辖区开展一次水、电、油、气、工程机械等联动单位参与的联合拉动演练。

            11. 加强战勤保障。 战勤保障大队全体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及时到场;中队装备技师再次检查装备完好情况;支队开展泡沫灭火药剂集结拉动。

            12. 实施从优待警。 政治处向所有干部、士官家属发一封慰问信,讲清当前工作形势,争取家庭理解支持;积极争取利用党费,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家庭,传递组织关心和温暖。

            13. 注重教育管理。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确保全体官兵尽职履职;安排心理服务机构下中队巡诊帮扶,及时排查隐患,疏导心理问题,确保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