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个人持股超过1年股息红利暂免个税 9月8日施行

08.09.2015  09:50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等三部委7日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