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安推出25条便民利企措施 9月起正式实施
中新网武汉8月24日电 (王威 雷骥 李永上 徐金波)武汉市公安局24日集中推出25条便民利企措施,内容主要涉及户政、交管、出入境、消防、监所、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新措施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这25条措施包括:落实户籍窗口接待办理责任制;限时更正错误户籍登记信息;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放宽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服务企业用工落户;提供“武汉治安”官方微信服务;落实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开辟市民之家出入境窗口“绿色通道”;缩短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简化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格;出入境证件照片信息一年内可重复使用;实行往来台湾通行证代办制;简化办理赴台团队旅游手续;建立涉外单位信誉等级制度;实行机动车省内跨地市检验;提供“武汉交警”官方微信服务;推出“流动车管所”服务;就近办理交通占道施工审批;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提供网上消防便民服务;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消防审批前期服务;实行消防监督执法提前告知服务;为被监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电话预约安排律师、家属会见被监管人员或传件;下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批权限等。
据了解,这25条便民利企措施中,涉及户政6条、交管4条、出入境8条、消防4条、监所2条、网络安全管理1条。其中,有9条涉及服务企业。如建立涉外单位信誉等级制度中,信誉良好的涉外单位外籍工作人员可签发2年居留许可,申请签证时可免交企业登记证明;商务来往人员可直接换发商务签证,并免于审核单位资质及来华事由。
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解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不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视大学、函授大学、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固定住所包括本人自有房屋、亲友房屋、租住房屋、单位集体宿舍。上述房屋不包括已拆迁或拟拆迁房屋、空挂地址房屋、生产经营仓储等商业用途房屋、办公用房。35周岁以内含35周岁,40周岁以内含40周岁,以公安机关正式受理当天身份证年龄为准。需本人持所需申报材料到入户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不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在辖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10个工作日内办成。
武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次推出25条便民利企措施,体现了公安机关在行政方面管理理念的转变,通过“在审批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真正惠及民生、服务企业,服务武汉经济发展。该局纪检督察部门将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承诺不兑现的,将按照治庸问责的有关规定倒查追究,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