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取消341个低价药限价 7月1日正式实施

13.06.2014  18:54

荆楚网消息(记者任大鹏 通讯员沈佳)日前,针对湖北价格改革的28条意见出炉,其中对水、电、医疗等民生价格领域做出多项说明。改革具体会对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6月12日,湖北省物价局对部分领域做出解读。

2015年水电天然气全面实施阶梯价格 居民影响不大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下发指导意见,将在全国范围内择机实施天然气阶梯价格。意见明确“80%的居民家庭不受影响”。根据意见精神,湖北省最迟于今年底将出台相关方案,2015年底全省实施阶梯气价。

此前,湖北省内已实施阶梯电价与水价,其中对于工商业用电实施分时电价。

省物价局环资处李永华处长表示,省物价部门正在着手调研居民用电分时电价方案,最快今年下半年出台相关政策。届时,分时电价与阶梯电价将共行,申请分时计算电价的居民,家中的电表则需要更换成分时电表。

新增分时电价,不会不推高居民总体电费?李永华表示,“老百姓该看的新闻还是会看,该做的饭还是会做”,分时电价不会对居民的用电习惯带来太大的改变,因此居民受分时电价的影响极其有限。相比之下,工商业用电中,分时电价的作用更为明显。

2014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自主定价 上涨空间受限

据湖北价格改革28条意见:2014年,先行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

放开是否意味会暴涨?省物价局副局长古新功判断,长期来看非公医院服务价格将趋于稳定,甚至有所降低。

他说,目前非公医院服务价格低于公立医院。非公医院为吸引更多的病员,势必在价格上有所优惠。此外,非公医院在纳入医保系统后,医保系统会对其收费进行控制,“不可能升的太高”。

取消低价药最高限价 实为“救活”更多低价药

5月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533种低价药品零售最高限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各省需于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湖北价格改革28条意见中明确,要对省管低价药品实行清单管理。

目前情况如何?省物价局农医处伍孝峰处长介绍,湖北低价药品清单即将出炉,计划取消341个品种药品限价。从目前全国公布的情况来看,湖北数量居首。

取消如此之多的低价药,老百姓的药费成本岂不是上涨很多?结果并不尽然。伍孝峰解释,国家实施取消低价药最高限价,实际是为“拯救”更多的低价药。

古新功说,目前市场上,许多疗效稳定的低价药,受售价影响,其厂家无力弥补成本而纷纷停产,在市场上“消失”。结果导致,市民不得不的选择价格更为高昂、疗效类似的“新药”。

“取消限价,将鼓励药厂生产低价药。”同时,古新功表示,取消限价不代表厂家可以随意定价。“上限”为西药费用日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5元。“如果药厂定价高于上限,药价将被‘打回原形’”古新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