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十大环保执法行动 十堰2016年环境处罚722.7万元

25.01.2017  21:13

  昨悉,去年十堰环境监察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年、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年、环境监察执法质量提升年为引领,全年立案处罚159起,罚款722.7万元,营造出从严执法高压态势。

  去年,十堰市环保局进一步强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大力开展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执法检查,涉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环保综合督查等10大环保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0多人次,检查企业5000多家次,立案处罚159起,罚款722.7万元,累计关停环保违法企业30家,实施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17件、移送行政拘留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件,环境执法咬出了“牙印”、留下了“抓痕”。

  去年,十堰在全省率先出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2个县实施“一票否决”预警,对3个区、6个市直单位下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通知,对1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截止去年底,十堰通报的20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63个,剩余44个2017年上半年全部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十堰的73件信访案件全部完成办理回复,竹溪县水坪镇八宝山村采石场噪声粉尘污染等典型环境污染案件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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