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视问政第五场:4村支书未履职被通报

18.01.2016  11:17

  昨日,市治庸问责办通报了2015年电视问政“期末考”第五场曝光问题调查整改问责情况。通报称,第五场围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力”、“企业违法排污整治、监管不到位”、“城市绿化管理养护不及时”等三个主题,共曝光13个问题,市治庸问责办对10个责任单位下发了督办函,认定5个问题存在问责情形,18名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6人;给予纪律处分5人,组织处理13人;5个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3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露甲山堆满各类垃圾

  2名村干部和1名环卫所干部被问责

  黄陂区汤云海路露甲山堆满各类垃圾问题,市农委、市环保局、黄陂区政府回告:露甲山位于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古塘村,占地近400亩。上世纪90年代建设机场高速时,施工单位在露甲山挖山取土而造成山壁破损。2000年以后,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一大批小区相继建成。随着入住率的提高,附近小区部分业主和物业公司为了方便,将垃圾倾倒在露甲山。2015年,周边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也临时堆放在露甲山。

  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古塘村原支部书记李小发,在履行巡查村环境卫生工作时不细致,对发现的问题上报不及时,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古塘村村委会委员蒋思平,分管村湾环境整治工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环卫所副所长杨康,对该区域垃圾乱倒现象处理不及时、巡查监管不到位,负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对垃圾填埋场暴露垃圾清运不及时

  蔡甸区环卫监管队长被诫勉谈话

  蔡甸区大集街新桥村祝马刘杨湾修路的一处山坳堆满生活垃圾;肖陈湾附近的一处空地堆满生活垃圾问题,市农委、市环保局、蔡甸区政府回告:两处简易垃圾填埋场分别为蔡甸区大集街国利村填埋场和新桥村填埋场。2015年12月,因常福工业园外环公路建设需要,公路施工方对国利填埋场积存垃圾进行清挖回填、路基夯实作业,客观上出现了垃圾暴露现象。新桥村简易垃圾填埋场内新形成的临时垃圾堆积点,应由新桥村负责日常巡查清理。但由于填埋场围墙封堵不严,清理的频率不够,且未在该区域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出现了垃圾暴露现象。

  蔡甸区大集街新桥村村委会委员罗桂宝,负责村清洁工程和综合治理工作,在对垃圾填埋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垃圾清理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清理不彻底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大集街环卫监管大队队长蒋义腊,对垃圾填埋场暴露垃圾清运不及时,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对养猪场污染问题失管失察

  江夏郑店街劳四村村支书被党内警告

  江夏区劳四村养鸡场养猪,排污未达标问题,市农委、市环保局、江夏区政府回告:经调查,江夏区郑店街劳四村养殖户万中元,2014年开始租赁当地农户原养鸡场,改造为养猪场后转型养猪,设计饲养规模为300头,目前养殖数量312头,猪栏面积约400平方米,生猪粪尿无害化处理不到位,环境污染严重。

  郑店街劳四村支部书记、主任袁光荣,对本村存在的养猪场污染问题失管失察,负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郑店街农业办公室协助管理农业农村工作的正科级干部涂洪平,对辖区农村污染整治监督检查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郑店街办事处副处级干部曾祥发,分管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对该区域农村环境整治检查不全面,督促指导不够,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未认真履职尽责

  邓南街4名村支书被通报批评

  邓南街多个养猪场内环境脏乱问题,市农委、市环保局、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回告:邓南街是汉南区畜禽养殖重点地区,养殖业绝大多数集中在郭家村、南庄村、邓西村、塘江村,多数为散养户。由于畜禽养殖场地建在居民区内,环保意识不强,没有建废弃物处理设施,粪便综合利用率低,对周边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产生影响。同时,电视问政曝光的受污染水域为滩头河,确实存在养殖废水污染问题,但污染产生的源头并不是武汉赤阳畜牧有限公司。该养猪场已建干湿分离器、三级沉淀池、沙滤池等设施,养殖废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该河流污染源头为历年来邓南街的小养殖户所排放的养殖废水。

  邓南街郭家村村支部书记彭小明、邓西村村支部书记邓继元、南庄村村支部书记周连胜、塘江村村支部书记全永利,对村内养殖户边整改边排污的现象,未认真履职尽责,日常监管不到位,负直接责任,给予4人全区通报批评处理。邓南街环卫服务中心主任李茂靖、畜牧水产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柏先,对村湾环境整治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别给予2人行政警告处分。邓南街分管农业的原副处级干部李启才,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督导不力,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全区通报批评处理。

  未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

  黄陂区一环境监察员被行政警告

  黄陂区青石桥村武汉腾飞畜牧木兰种猪场环保设备成摆设问题,市农委、市环保局、黄陂区政府回告:2015年5月15日黄陂区政府投入140余万元建设了企业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目前4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中实际安装了40家(1家已关闭,5家没有达到规模,不具备安装条件)。12月上旬,腾飞畜牧养殖公司因治污设施升级改造,需对探头设施安装点位进行硬化施工,临时将探头设施搁置,12月30日已恢复信号上传。在线视频监控系统是通过视频监控探头对辖区内企业治污设施的运行和废水的排放情况实时进行摄录,并自动存储。执法人员可随时调取查看,未要求人员24小时值班。

  黄陂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员王军,对该企业存在的厂区外排水沟存在遗留粪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黄陂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书记朱启勇,作为分管领导,对上述问题负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能源办业务科科长罗文军,对沼气项目建成后跟踪监管不力,未正确履行职责,负直接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5个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新洲区双柳街吴陈湾一家小型酸菜厂偷排酸水、整改尚未完成就恢复生产问题,市农委、市环保局、新洲区政府回告:这家小型酸菜厂为武汉双柳柳明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去年11月25日,区环保局巡查发现,该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外排现象,11月26日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4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与听证告知书》,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仍有一条管道向河沟里排放污水问题,调查发现,该管道排放的污水主要是该处洼地中的居民生活用水、雨水和企业试生产期间排入的废水,目前,双柳街已将该管道拆除。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黄陂区蔡店乡李谷堡村石材加工污水乱排问题,市农委、市环保局、黄陂区政府回告:该石材加工厂为武汉天宇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2月24日,区环保监测站对该企业进行了噪音监测,环境噪音61.4分贝,没有超过规定标准。12月30日经过实地勘察,该企业纳污池没有污水渗漏、不存在污水直排到姚蔡河问题。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汉阳区汤山村朱湖新港一家塑料厂藏身城中村,排黑烟、污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回告:这家废塑料厂实为“武汉市汉阳区国献废旧物资回收站”,2015年12月25日,汉阳区环境监测站对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限值。电视问政曝光的排污口,是朱湖四桥南侧一市政排口,所排废水主要为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东西湖区汉西污水处理厂超负荷,大量污水直排污染水源问题,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回告:目前,我市汉口西部地区城市生活污水产生量远大于汉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接纳处理能力,超出其接纳能力的污水,只能通过水务部门控制的机场河明渠截污闸排入李家墩港入府河。因拆迁影响,该工程于2015年初启动建设,目前除臭工程已基本完工,主体工程已完成80%以上,2016年上半年试运行。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解放大道二七路徐州新村轻轨站附近千米路段没有行道树,只见树坑不见树问题,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城管委回告:该处位于解放大道下延线二七路至徐州新村段,该道路配套绿化工程计划于2016年上半年完工,属在建工程。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3个问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汉阳区四台工业园园区污染严重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环线黄孝河桥附近绿化林、汉黄路岱家山附近、汉黄路三环高架下林地被毁坏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汉施公路滨湖桥头至农耕年华段70多棵香樟树枯死,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