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月湖北CPI同比上涨1.2% 居中部六省第5位
湖北日报讯(记者郭习松、通讯员熊承煦)1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CPI)环比上涨0.9%;同比上涨1.2%,涨幅较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居全国31个省(市、区)第24位、中部六省第5位。
八大类商品环比价格“七涨一平”。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2%,衣着价格上涨0.2%,居住价格上涨0.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4%,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6%,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与上月持平,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1%,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9%。
八大类商品同比价格“七涨一降”。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上涨1.0%,居住价格上涨1.5%,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3%,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5%,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0.9%,医疗保健价格上涨6.5%,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4%。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月份正值春节时期,加之武汉、襄阳等部分城市出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价格上涨幅度大(我省CPI上涨达3.2%,居全国第4位,为2017年CPI涨幅最高月份),抬升了今年1月份的价格对比基数。
从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来看,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2.2%,影响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67个百分点,占全部涨幅75%,是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
1月份寒潮来袭,湖北境内先后两次出现大范围冰冻雨雪天气,且低温冰冻持续时间长。鲜菜生长缓慢,运输成本提高,鲜菜价格环比上涨16.1%,影响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38个百分点;鲜瓜果也由于供应不畅等因素导致价格环比上涨6.3%。畜肉类需求旺盛,价格继续小幅上涨,其中羊肉价格上涨2.0%,猪肉价格上涨1.4%,牛肉价格上涨1.1%。受腌鱼传统影响,淡水鱼需求量增大,价格环比上涨4.6%;虾蟹类则由于天气寒冷,生长受限,供应偏紧,价格环比上涨4.0%。
此外,临近春节,人工费用上涨,服务类价格有所上涨,家政服务、车辆修理与保养和衣着洗涤保养价格分别上涨4.5%、3.5%和3.2%。水泥供应较为紧张的现状没有改变,价格环比继续上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