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整改纠正76.1亿违规资金 182人受处分

27.11.2014  12:18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湖北日报讯(记者 翟兴波 实习生 吴述明 周磊 通讯员 朱博)“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用时过长怎么办?”“怎样防止扶贫资金被挪用、超范围使用?”“如何确保保障房建设任务完成和落实?”“怎样解决部分公立医院违规乱收费?”……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围绕扶贫资金、住房保障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等社会普遍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询问。《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显示,截至10月底,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共纠正76.1亿元,占应纠正问题金额的85%。对审计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及行业,湖北省开展集中治理及追责。审计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后,已立案查处73件,涉案人员216人,其中,18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4人被立案调查、起诉或判刑。

  如何通过整改,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频频发问。相关省直部门负责人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作了认真坦诚负责任的回答。

  问题: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用时过长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曹亦农:

  2013年省财政厅办理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于分配用时较长,导致专项资金集中在第四季度下拨,部分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投入使用,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年度预算执行造成不利影响。2013年,省财政第四季度下拨专项资金占当年下拨专项资金总额的33.2%。省财政厅对审计查出的上述问题如何整改?

  回应:改进分配机制,改善审批规程,避免年底“突击花钱

  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我们从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改进预算分配的机制,不再按照挂钩的办法确定资金总额,包括一些项目与GDP挂钩、与相关社会规划挂钩的办法,要尽量确保年初预算的到位率,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便于及时执行。二是改进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审批规程。我们对规程进行调整,凡是属于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省财政厅直接报省政府审批下达,凡是按项目分配的资金,省财政厅退出申报分配环节,省直部门直接向省政府报批,审批以后国库直接支付。这样可以很好地解决资金分配迟缓,审批程序复杂的问题,尽量地确保财政资金按照预算法的法定时间拨付到位。也避免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一年到头盘项目、盘资金,年底再“突击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