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水文局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

09.12.2014  13:56

(赵睿)日前,咸宁水文局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全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该局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首个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实施方案中“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出一期法律宣传专栏”“三个一”系列活动之一。

会议强调,今年的12月4日,我国以立法形式确定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意义深远重大。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是水利、水文行业“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和首要任务。要通过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对《宪法》的再学习再宣传活动,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在社会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遵章守纪的好职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水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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