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出台措施促经济发展 1012亿项目民资可参投
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市拟出台20条措施促进经济发展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关于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拟出台约20条措施,通过强化有效投资、深化企业服务等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包括拟推出总投资达1012亿元对民间投资开放的38项重大项目。
制定非公企业准入办法
在利用社会投资方面,将制定非公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引导民间资本以PPP、BT、BOT等模式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公益性事业项目的建设。其中,拟推出总投资达1012亿元对民间投资开放的38项重大项目,制定和落实准入、信贷、土地、用能、环保、监管等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障项目用地方面,清理低效益、高污染项目用地;拟规定因企业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超约定时间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前五年累计供地率低于60%的城区,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经营性用地供应。
工业项目可获贴息补助
在扩大经济产出方面,意见给出了针对工业、服务业等不同领域的多项补贴办法。
其中,对固定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2%实行贴息或补助,单个项目总额不超500万元;对年产值增幅在20%以上,并且上缴税收增幅超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增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100万元。
在服务业方面,对获批国家、省级软件园基地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评定为文化品牌的企业,以及评定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奖励80万元。
在新兴产业方面,每年筛选100户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微战略新兴企业进行扶持,每户一次性补贴20万元;对在武汉市新注册设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元,技术投资强度超1亿元的,一次性补贴50万元。
此外,组织和资助企业赴海外参展参会、开拓市场,对参加国内外国家级或行业知名展会的企业给最高50%的展位费补助。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网上申报,对单证齐全真实的出口业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免)税审批手续。
政府采购向本地倾斜
除了对大企业的支持,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措施。其中,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设置不低于5年的“个转企”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不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转型企业税收,按照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此外,将政府采购项目年度预算总额3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武汉市本地中小企业采购;加大稳岗补贴发放,力争今年发放稳岗补贴金额在去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在融资方面,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对银行增加小额贷款(单笔500万元及以下)年度贷款总额的,银行每增加1亿元、村镇银行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